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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毅论

王羲之 · 第 1 页 · 共 1 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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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上 下 不 世 主 乃 之 乎 乖 也 亂 了 事 二 于 亦 人 仁 仇 今 以 仰 任 伊 何 使 來 侈 侯 信 傷 傾 先 光 全 兩 公 兵 其 兼 列 初 利 則 前 力 功 加 劣 劫 動 務 千 即 又 取 受 古 可 合 同 君 周 哉 善 喪 單 喻 四 固 國 圍 圖 垂 城 墨 墮 士 夏 多 大 天 夫 失 如 始 姓 威 子 存 宇 守 宏 宙 定 宜 害 容 將 小 尹 局 屑 屠 屬 已 干 并 幸 幾 度 庶 廉 廢 廣 延 弊 弱 彊 彌 待 後 徒 得 從 微 德 心 必 志 忠 怨 恢 惜 惠 意 慕 應 戈 成 我 或 戴 所 拔 指 掩 攻 放 敗 敘 敵 斯 方 於 施 既 明 易 春 昭 是 時 智 暴 曰 書 望 未 東 棄 業 極 樂 機 欲 止 此 武 殆 殊 殘 殺 毅 氏 民 求 泰 流 海 淹 湯 濟 為 焉 無 然 燕 牧 猶 率 王 生 田 由 甲 申 留 當 疑 百 盛 盡 相 矣 知 示 私 稱 窮 符 節 終 綱 縱 義 者 而 聲 臣 至 致 與 興 舉 苟 若 草 莒 華 著 虎 虧 血 行 裔 親 觀 言 討 託 論 謀 變 豈 豺 貪 賢 賴 趣 路 蹟 載 迂 近 迴 通 逝 速 逼 遂 遇 運 道 遠 適 遺 邁 邇 邑 鄰 量 開 間 除 隆 雖 難 霸 非 頸 願 顧 風 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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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本:褚遂良摹本·西安碑林藏拓本 · 年代:晋 · 已收錄字形:67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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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页: 第1列:樂毅論 第2列:夏侯泰初 第3列:世人多以樂毅不時拔莒即墨為劣是以敘而 第4列:論之 第5列:夫求古賢之意宜以大者遠者先之必迂迴 第6列:而難通然後已焉可也今樂氏之趣或者其 第7列:未盡乎而多劣之是使前賢失指於將來 第8列:樂生之所屑彊燕而廢道又非樂生之所求 第9列:也不屑苟得則心無近事不求小成斯意兼 第10列:天下者也則舉齊之事所以運其機而動四 第11列:海也夫討齊以明燕主之義此兵不興於為 第12列:利矣圍城而害不加於百姓此仁心著於〔遐?〕 第13列:邇矣舉國不謀其功除暴不以威力此至 第14列:德全於天下矣邁全德以率列國則幾於 第15列:湯武之事矣樂生方恢大綱以縱二城牧民 第16列:不亦惜哉觀樂生遺燕惠王書其殆庶乎 第17列:機合乎道以終始者與其喻昭王曰伊尹放 第18列:大甲而不疑大甲受放而不怨是存大業於 第19列:至公而以天下為心者也夫欲極道之量務以 第20列:〔天?〕下為心者必致其主於盛隆合其趣於先 第21列:王苟君臣同符斯大業定矣于斯時也〔樂?〕生 第22列:之志千載一遇也亦將行千載一隆之道豈其 第23列:局蹟當時止於兼并而已哉夫兼并者非 第24列:明信以待其弊使即墨莒人顧仇其上願〔釋?〕 第25列:干戈賴我猶親善守之智無所之施然則 第26列:求仁得仁即墨大夫之義也任窮則從微子 第27列:適周之道也開彌廣之路以待田單之徒〔長?〕 第28列:容善之風以申齊士之志使夫忠者遂節通 第29列:〔者?〕〔義?〕著昭之東海屬之華裔我〔澤?〕如春下 第30列:應如草道光宇宙賢者託心鄰國傾慕四 第31列:海延頸〔思?〕戴燕主仰望風聲二城必從則王 第32列:業隆矣雖淹留於兩邑乃致速於天下不 第33列:幸之變世所不圖敗於垂成時運固然若乃 第34列:逼之以威劫之以兵則攻取之事求欲速之功 第35列:使燕齊之士流血於二城之間侈殺傷之殘示 第36列:四國之人是縱暴易亂貪以成私鄰國望之其猶 第37列:豺虎既大墮稱兵之義而喪濟弱之仁虧齊 第38列:士之節廢廉善之風掩宏通之度棄王德之隆 第39列:雖二城幾於可拔霸王之事逝其遠矣然則 第40列:〔燕?〕〔雖?〕兼〔齊?〕其與世主何以殊哉其與鄰敵何 第41列:以相傾樂生豈不知拔二城之速了哉顧城拔 第42列:而業乖豈不知不速之致變顧業乖與變 第43列:同由是言之樂生不屠二城其亦未可量也 第44列(署名及审定款,不计入正文检索):晉右軍將軍王羲之書樂毅論 第45列(署名及审定款,不计入正文检索):貞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中書 第46列(署名及审定款,不计入正文检索):令河南郡開國公臣褚遂良奉 第47列(署名及审定款,不计入正文检索):勑審定及排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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