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鵬書法字典DAPENG · CALLIGRAPHY

篡字義溯源

讀音:cuàn

簡體:篡 繁體:篡 筆畫:16

說文解字 · 篡

本字 · 卷 09 · 厶部

屰而奪取曰篡。从厶算聲。

反切:初官切

段玉裁注

屰而奪取曰篡。

奪當作敓。奪者、手持隹失之也。引伸爲凡遺失之偁。今吳語云奪落是也。敓者、彊取也。今字奪行敓廢。但許造說文時。畫然分別。書中不應自相剌謬。凡讀許書當先校正、有如此者。屰而敓者、下取上也。

从厶。

姦謀也。

算聲。

初宦切。十四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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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文釋義:usurp

部首筆畫索引:118.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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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nicode Unihan 17.0.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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