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鵬書法字典DAPENG · CALLIGRAPHY

燭字義溯源

讀音:zhú / kuò

簡體:烛 繁體:燭 筆畫:17

說文解字 · 燭

本字 · 卷 10 · 火部

庭燎,火燭也。从火蜀聲。

反切:之欲切

段玉裁注

庭燎、大燭也。

燎當作尞。大各本譌作火。今正。若韵會庭燎燭也尤善。小雅毛傳曰。庭燎、大燭也。燕禮。宵則庶子執燭於阼階上。司宫執燭於西階上。甸人執大燭於庭。閽人爲大燭於門外。周禮司烜氏。凡邦之大事。共墳燭、庭燎。鄭云。墳、大也。郊特牲曰。庭燎之百。由齊桓公始也。鄭云。庭燎之差。公葢五十。侯伯子男皆三十。文出大戴禮。按未爇曰燋。執之曰燭。在地曰燎。廣設之則曰大燭、曰庭燎。大燭與庭燎非有二也。周禮絫言墳燭、庭燎。故鄭注以門外門内別之。周禮故書作蕡燭。先鄭云。蕡燭、麻燭也。賈公彥曰。古者未有麻燭。故鄭從墳訓大。古庭燎、依慕容所爲。以葦爲中心。以布纏之。飴蜜灌之。若今蠟燭。玉裁謂。古燭葢以薪蒸爲之。麻蒸亦其一端。麻蒸、其易然者。必云古無麻燭、葢非。許以㷓次燭灺之閒、葢得之矣。

从火。蜀聲。

之欲切。三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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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文釋義:candle, taper; to shine, illuminate

部首筆畫索引:86.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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