審字義溯源
讀音:shěn / pán
簡體:审 繁體:審 筆畫:15
中文釋義
審 · 本字
漢語拼音:shěn
注音:ㄕㄣˇ
[動]
1.知道、明白、清楚。同「諗」、「讅」。《史記.卷二三.禮書》:「君子審禮,則不可欺以詐偽。」《三國演義》第一一五回:「臣困鄧艾於祁山,陛下連降三詔,召臣回朝,未審聖意為何?」
2.推究、分析。《呂氏春秋.慎大覽.察今》:「故審堂下之陰,而知日月之行,陰陽之變。」
3.偵訊訴訟案件。如:「審判」、「審訊」。
4.謹慎。宋.蘇軾〈張文定公墓誌銘〉:「契丹遣使為言,卿宜審處其事。」
[副]
周密、詳細。《聊齋志異.卷一.賈兒》:「審顧之,四肢皆如人,但尾垂後部。」
[名]
姓。如漢代有審食其。
來源條目:08992中華民國教育部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。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(版本編號:2015_20260929)網址:https://dict.revised.moe.edu.tw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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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文解字 · 宷
关联字条(原数据索引) · 卷 02 · 釆部
悉也。知宷諦也。从宀从釆。徐锴曰:“宀,覆也。釆,别也。包覆而深别之。宷,悉也。”
反切:式荏切
重文:審:篆文宷从番。
段玉裁注
悉也。知寀諦也。
諦廣韵引作諟。古同部假借也。
从宀釆。
鍇曰。宀、覆也。釆、別也。能包覆而㴱別之也。按此與覈字从?敫同意。式荏切。七部。
篆文宷。从番。
然則宷、古文籒文也。不先篆文者、从部首也。
更多資料與來源
英文釋義:examine, investigate; judge
部首筆畫索引:40.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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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nicode Unihan 17.0.0
書法字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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