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鵬書法字典DAPENG · CALLIGRAPHY

審字義溯源

讀音:shěn / pán

簡體:审 繁體:審 筆畫:15

中文釋義

審 · 本字

漢語拼音:shěn

注音:ㄕㄣˇ

[動] 1.知道、明白、清楚。同「諗」、「讅」。《史記.卷二三.禮書》:「君子審禮,則不可欺以詐偽。」《三國演義》第一一五回:「臣困鄧艾於祁山,陛下連降三詔,召臣回朝,未審聖意為何?」 2.推究、分析。《呂氏春秋.慎大覽.察今》:「故審堂下之陰,而知日月之行,陰陽之變。」 3.偵訊訴訟案件。如:「審判」、「審訊」。 4.謹慎。宋.蘇軾〈張文定公墓誌銘〉:「契丹遣使為言,卿宜審處其事。」 [副] 周密、詳細。《聊齋志異.卷一.賈兒》:「審顧之,四肢皆如人,但尾垂後部。」 [名] 姓。如漢代有審食其。

來源條目:08992

中華民國教育部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。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(版本編號:2015_20260929)網址:https://dict.revised.moe.edu.tw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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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文解字 · 宷

关联字条(原数据索引) · 卷 02 · 釆部

悉也。知宷諦也。从宀从釆。徐锴曰:“宀,覆也。釆,别也。包覆而深别之。宷,悉也。”

反切:式荏切

重文:審:篆文宷从番。

段玉裁注

悉也。知寀諦也。

諦廣韵引作諟。古同部假借也。

从宀釆。

鍇曰。宀、覆也。釆、別也。能包覆而㴱別之也。按此與覈字从?敫同意。式荏切。七部。

篆文宷。从番。

然則宷、古文籒文也。不先篆文者、从部首也。

更多資料與來源

英文釋義:examine, investigate; judge

部首筆畫索引:40.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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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nicode Unihan 17.0.0

書法字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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