唱 · 本字
漢語拼音:chàng
注音:ㄔㄤˋ
[動] 1.發出歌聲。如:「唱歌」、「合唱」。唐.杜牧〈泊秦淮〉詩:「商女不知亡國恨,隔江猶唱後庭花。」 2.高聲呼叫。如:「唱名」、「唱票」。唐.李賀〈惱公〉詩:「雞唱星懸柳,鴉啼露滴桐。」 3.倡導。通「倡」。《南史.卷一五.傅亮傳》:「我首唱大義,興復皇室。」 [名] 泛稱詩詞歌曲。如:「絕唱」、「小唱」。
來源條目:08472讀音:chàng
簡體:唱 繁體:唱 筆畫:11
漢語拼音:chàng
注音:ㄔㄤˋ
[動] 1.發出歌聲。如:「唱歌」、「合唱」。唐.杜牧〈泊秦淮〉詩:「商女不知亡國恨,隔江猶唱後庭花。」 2.高聲呼叫。如:「唱名」、「唱票」。唐.李賀〈惱公〉詩:「雞唱星懸柳,鴉啼露滴桐。」 3.倡導。通「倡」。《南史.卷一五.傅亮傳》:「我首唱大義,興復皇室。」 [名] 泛稱詩詞歌曲。如:「絕唱」、「小唱」。
來源條目:08472中華民國教育部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。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(版本編號:2015_20260929)網址:https://dict.revised.moe.edu.tw/
本字 · 卷 02 · 口部
導也。从口昌聲。
反切:尺亮切
導也。
鄭風曰。唱予和女。
从口。昌聲。
尺亮切。十部。古多以倡字爲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