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鵬書法字典DAPENG · CALLIGRAPHY

名字義溯源

讀音:míng / mìng

簡體:名 繁體:名 筆畫:6

中文釋義

名 · 本字

漢語拼音:míng

注音:ㄇㄧㄥˊ

[名] 1.人的稱號。如:「尊姓大名」、「請問芳名」。 2.事物的稱號。如:「地名」。《管子.心術上》:「物固有形、形固有名。」 3.聲譽。如:「盛名」、「令名」。 4.表示概念的名稱。《老子》第一章:「名可名,非常名。」《荀子.正名》:「名無固宜,約之以命,約定俗成,謂之宜。」 5.量詞:(1)計算人的單位。如:「學生十名,缺席一名。」(2)計算排名的單位。如:「全班第十名。」 [動] 指稱、形容。如:「莫名其妙」、「無以名之」。 [形] 1.有名的。如:「名人」、「名馬」。 2.貴重的、出色的。如:「名器」、「名酒」。

來源條目:01472

中華民國教育部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。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(版本編號:2015_20260929)網址:https://dict.revised.moe.edu.tw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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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文解字 · 名

本字 · 卷 02 · 口部

自命也。从口从夕。夕者,冥也。冥不相見,故以口自名。

反切:武并切

段玉裁注

自命也。

祭統曰。夫鼎有銘。銘者、自名也。此許所本也。周禮小祝故書作銘。今書或作名。士喪禮古文作銘。今文皆爲名。按死者之銘。以緇長半幅。緽末長終幅。廣三寸。書名于末曰。某氏某之柩。此正所謂自名。其作器刻銘。亦謂稱揚其先祖之德。著己名於下。皆衹云名已足。不必加金旁。故許君於金部不錄銘字。從周宫今書、禮今文也。許意凡經傳銘字皆當作名矣。鄭君注經乃釋銘爲刻。劉熙乃云。銘、名也。記名其功也。吕忱乃云。銘、題勒也。不用許說。

从口夕。夕者冥也。冥不相見。

冥、幽也。

故㠯口自名。

故从夕口會意。武幷切。十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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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首筆畫索引:30.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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