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字義溯源
讀音:míng / mìng
簡體:名 繁體:名 筆畫:6
中文釋義
名 · 本字
漢語拼音:míng
注音:ㄇㄧㄥˊ
[名]
1.人的稱號。如:「尊姓大名」、「請問芳名」。
2.事物的稱號。如:「地名」。《管子.心術上》:「物固有形、形固有名。」
3.聲譽。如:「盛名」、「令名」。
4.表示概念的名稱。《老子》第一章:「名可名,非常名。」《荀子.正名》:「名無固宜,約之以命,約定俗成,謂之宜。」
5.量詞:(1)計算人的單位。如:「學生十名,缺席一名。」(2)計算排名的單位。如:「全班第十名。」
[動]
指稱、形容。如:「莫名其妙」、「無以名之」。
[形]
1.有名的。如:「名人」、「名馬」。
2.貴重的、出色的。如:「名器」、「名酒」。
來源條目:01472中華民國教育部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。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(版本編號:2015_20260929)網址:https://dict.revised.moe.edu.tw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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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文解字 · 名
本字 · 卷 02 · 口部
自命也。从口从夕。夕者,冥也。冥不相見,故以口自名。
反切:武并切
段玉裁注
自命也。
祭統曰。夫鼎有銘。銘者、自名也。此許所本也。周禮小祝故書作銘。今書或作名。士喪禮古文作銘。今文皆爲名。按死者之銘。以緇長半幅。緽末長終幅。廣三寸。書名于末曰。某氏某之柩。此正所謂自名。其作器刻銘。亦謂稱揚其先祖之德。著己名於下。皆衹云名已足。不必加金旁。故許君於金部不錄銘字。從周宫今書、禮今文也。許意凡經傳銘字皆當作名矣。鄭君注經乃釋銘爲刻。劉熙乃云。銘、名也。記名其功也。吕忱乃云。銘、題勒也。不用許說。
从口夕。夕者冥也。冥不相見。
冥、幽也。
故㠯口自名。
故从夕口會意。武幷切。十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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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首筆畫索引:30.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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