倩字義溯源
讀音:qiàn / qìng
簡體:倩 繁體:倩 筆畫:10
中文釋義
倩 · 本字
漢語拼音:qiàn
注音:ㄑㄧㄢˋ
[名]
1.古時男子的美稱。《漢書.卷八九.循吏傳.朱邑傳》:「昔陳平雖賢,須魏倩而後進。」唐.顏師古.注:「倩,士之美稱,故云魏倩也。」
2.女婿。如:「賢倩」、「妹倩」。《史記.卷一〇五.扁鵲倉公傳》:「黃氏諸倩見建家京下方石,即弄之。」
[形]
美好。如:「巧笑倩兮」、「倩女」。《紅樓夢》第三七回:「芳心一點嬌無力,倩影三更月有痕。」
[動]
請人代為做事。唐.杜甫〈九日藍田崔氏莊〉詩:「羞將短髮還吹帽,笑倩旁人為正冠。」宋.黃庭堅〈即席〉詩:「不當愛一醉,倒倩路人扶。」
來源條目:06492中華民國教育部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。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(版本編號:2015_20260929)網址:https://dict.revised.moe.edu.tw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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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文解字 · 倩
本字 · 卷 08 · 人部
人字。从人青聲。東齊壻謂之倩。
反切:倉見切
段玉裁注
人美字也。
依韵會本訂。朱邑傳。陳平雖賢。須魏倩而後進。師古曰。倩、士之美稱也。葢本說文。而改人爲士。改字爲稱。其實可無改也。倩猶甫也。穀梁傳曰。父(同甫)猶傅也。男子之美稱也。男子之字有稱甫者。儀甫、嘉甫是。有偁倩者。蕭長倩、東方曼倩、韋昭云倩魏無知字也皆是。倩、好也。毛傳說倩曰。好口輔。以詩言巧笑。故知爲口輔好也。
从人。靑聲。
倉見切。古音在十一部。
東齊壻謂之倩。
方言曰。靑齊之閒壻謂之倩。按此葢亦以美偁加之耳。郭云。言可借倩也。借倩讀七政七見二切。葢方俗語謂請人爲之。
更多資料與來源
英文釋義:beautiful, lovely; son-in-law
部首筆畫索引:9.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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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nicode Unihan 17.0.0
書法字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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