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字義溯源
讀音:qī
簡體:七 繁體:七 筆畫:2
中文釋義
七 · 本字
漢語拼音:qī
注音:ㄑㄧ
[名]
1.介於六與八之間的自然數。大寫作「柒」,阿拉伯數字作「7」。
2.文體名。參見「七體」條。
3.民俗稱喪事每七日設奠一次為「作七」,由頭七到尾七共需進行七次,稱為「七七」。《北史.卷八一.儒林傳上.孫惠蔚傳》:「從綽死後,每至七日至百日,靈暉恆為綽請僧設齋行道。」《喻世明言.卷一〇.滕大尹鬼斷家私》:「善繼只是點名應客,全無哀痛之意,七中便擇日安葬。」
(「七」字通常讀為陰平,惟口語中連用在去聲字及輕聲字之前時讀為陽平,如:「七月」、「七個」。)
來源條目:06202中華民國教育部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。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(版本編號:2015_20260929)網址:https://dict.revised.moe.edu.tw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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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文解字 · 七
本字 · 卷 14 · 七部
陽之正也。从一,微陰从中衺出也。凡七之屬皆从七。
反切:親吉切
段玉裁注
昜之正也。
易用九不用七。亦用變不用正也。然則凡筮陽不變者當爲七。但左傳、國語未之見。
从一。微侌從中衺出也。
謂?。親吉切。十二部。
更多資料與來源
英文釋義:seven
部首筆畫索引:1.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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